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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docx简介:
于范中秋期市价格行的提关规国庆间场为醒告函诫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定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零售药店等线下经营场所及互联网线上经营平台经营者在节日期间,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等应节商品的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令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四、公立医疗、疾病预防控制、第三方检测等新冠病毒检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政策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禁不执行政府定价、不落实优惠政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收取加急服务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五、旅游景点、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客运企业及车站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落实优惠、减免等有关政策要求,严禁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不按规定执行客运票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六、宾馆酒店、家庭旅馆、餐饮业、洗车场、中介服务、美容美发场所、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价外加价及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及单位应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15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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